首先声明,这是讨论而不是辩论。
其实,婚外情的定义并不明确。过去一直的标志就是跟别人上床,那么如果没有上床,仅仅是跟对方有语言上的交流,或者只是一些亲昵动作,算不算婚外情?
我的看法,只要是与配偶之外的人有超出一般朋友关系的感情,或者可以用“爱”字来形容的男女之情,都可以称之为婚外情。
婚外情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归根到底就是一个:欲求不满。
婚姻就像是在经营一个公司。夫妻通过经营婚姻,得到的是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满足,也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生命延长下去。除非这个公司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基础了,不得不解散,尽管这个公司有种种的缺陷,一般情况下我们还是希望婚姻能延续下去的。
婚姻具有排他性(而不是爱情),我们都不允许他人破坏这个婚姻。然而,婚姻经营的产品是幸福,因此,婚姻也不应该成为阻碍幸福的枷锁。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我曾经说过,你的丈夫不能代替你的所有男朋友;而你的妻子也不能代替你所有的女朋友。这个意思就是说,应该允许夫妻双方在对方之外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满足,在超过了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是我说的婚外情。其实现实中我们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心里面有很多的思想不能够在对方身上得到共鸣和排解,却能够在自己的朋友甚至是异性朋友身上得到。
从经营婚姻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婚外情对稳定婚姻是有帮助的。任何婚姻都不会是完美的,如果能在外面宣泄了心中的不快,这能让双方都不会对这个婚姻产生厌恶感、失落感,“幸福指数”会更高。因此,我对于这种婚外情,是持宽容态度的。
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这种宣泄应该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合适,才不会破坏这个婚姻。其实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们经营婚姻,已经转向注重质量多于注重形式,君不见现在未婚同居大行其道,结婚只是个手续问题。难道我们希望这个本身是幸福保障的手续,异化成幸福的枷锁吗?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已经变成了一个恋爱的过程,很有可能从一次恋爱过渡到另一次恋爱,一句话,婚姻手续已经很不可靠了。
有人把“出轨”分成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肉体上的可以原谅,精神上的不可以原谅。其实这只是自欺欺人。我们不从法律上的背叛来谈论,我们只是从“爱情”和“忠诚”这个角度看,假如允许多配偶,那么这个算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背叛?性只是成年人之间的游戏,性之前,精神早就出轨了。只不过这种出轨用“爱”来形容还是用“玩”来形容而已。
婚外情现在越来越明朗化的摆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无法回避。在看到别人的婚外情的同时,也担心婚外情来到自己身边,担心自己苦心经营的婚姻大厦一朝崩塌。对这个事情,我们只能正视。我们不可能通过强制的手段来禁止,毕竟人的思想是禁止不了的;也不可能任由其招摇过市,尊重婚姻也是保护婚姻。好在人是有理智的,当婚外情来到身边的时候,我们可以宽容但是不应该鼓励;如果身在其中,我们要想一下:我希望得到什么?我得到了多少?我得到的东西对我的婚姻有些什么帮助?我会失去什么?我要不要为自己的家庭负责?我的婚姻值不值得尊重?我应不应该成为欲望的奴隶?
我认为,放弃你的婚外情不算是牺牲,因为你抓住的是额外的东西,放弃婚姻才是牺牲,因为那是你应该抓住的东西。记得做好选择。
怎么样来保护我们的婚姻?看来这是一个很讲究艺术的事情。一方面,我们允许对方在外面取得婚姻内找不到的满足,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明白自己在婚姻中的责任,尽所能创造幸福,也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欲望。人是感情的动物,但是人决不应该变成动物。婚外感情到了只要满足,不讲责任的地步,这是我们要批判的。在目前的道德标准下,仍然是可耻的。我们不赞成痛苦的婚姻,也反对随心所欲的婚姻。
所以我说,婚外情既要宽容也要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