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永不褪色
——湖南昌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黄昌祥的优秀事迹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历来是我党的基本宗旨,也是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有着41年党龄、从业30余年的湖南昌祥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黄昌祥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牢记党的宗旨,永保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带头服务群众,多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律师。
一、既为弱势群体维权,又为和谐社会维稳。
黄昌祥同志一直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视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要使社会公平正义也能在他们之中得以真正体现。他了办许多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诸如省高院受理的某乡3万多农民诉某纸厂环境污染案,300多学生诉某卫校违规招生索赔案,2000多名下岗职工、股东诉某大型运输国有控股公司老总“自卖自买”企业案、2000多名被征地农民追偿土地补偿费案等,为这些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过亿元。
他为弱势群体维权总是抱着“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负责到底。如他代理的某地七组农民诉村委会追偿征地补偿款案,由于被告村委会拒不归还克扣的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款,还到处寻求“保护伞”,无理缠讼,致使诉讼和执行长达9年。这期间,黄昌祥自垫经费,先后为七组农民代理与此案相关的行政、民事、刑事等诉讼,在区、市、省三级法院和公安机关历经9年6诉8审2决定,终于为七组农民追回了全部被克扣的征地补偿款。
黄昌祥在为弱势群体维权过程中,发现权利受到侵害一方的当事人有时走极端,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影响一方的社会稳定和谐。他力求做到为弱势群体合法维权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他积极参加涉法接访、法律援助、义务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活动。2009年国庆60周年大庆前夕,当时他正患重感冒,仍带领本所律师在省信访局接待涉法信访一周,刚结束,省厅律管处又通知他去省委大院门口再接访三天。这期间接待的上访人数比往年更多,大部分都是对正确判决有误解的老上访户,虽然他们上访无理,但黄昌祥对他们仍然热情接待,做息访服判工作。对个别要越级赴京的老上访户,他就请到所里来,对他们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教之以法的接待,进行“一对一”地沟通,从而使他们打消了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念头。有一位叫魏某某的上访老太太,因某区法院对她的财产违法查封造成损失没赔偿,她欲身背“控告牌”以乞讨方式远赴北京上访。黄昌祥接访后,为她免费代理申诉,又与法院沟通受理了她的案子,使她终于放弃了以极端方式赴京上访。为了维护稳定促和谐,即使是黄昌祥代理的诉讼案件他也力争运用调解或促成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我省某县渔场15户80多位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但有部分征地补偿款却被当地镇政府截留。他们就多次到县、市上访,与镇政府派干部发生冲突,围堵县政府,还到公路施工工地堵工。2010年6月,他们赴京上访途径长沙,黄昌祥闻讯将他们劝回,并主动为其垫资代理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他改变办案方式,带领2名律师党员往返于当地和长沙之间400多公里十余次,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并向省、市政府反映情况,又与被告县、镇两级政府多次沟通,终于得到省、市、县、区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派员下来调研协调处理。同时,黄昌祥还带领律师深入到农户挨家挨户做工作,动员他们抓紧腾地支持国家公路建设,也得到了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一切“水到渠成”,于2010年6月18日,在黄昌祥等律师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庭外“和解协议”,农民被截留的征地补偿款全部返还到位了,农民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双方在谅解与和谐的气氛中了结此案。他们都盛赞黄昌祥等律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以贯之。
黄昌祥同志牢记党的宗旨,执业为民的情怀还体现在他长期把知民情、解民忧,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毕生的追求。为了法律服务面向基层,进入社会,他与辖区内的长沙马王堆恒达社区签订了常年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合同9年了,他常和另一律师党员经常深入社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制教育等法律服务,由于该社区各项指标达标,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社区群众赞许地说:“我们能评上文明社区,也有律师的一份功劳啊!”
常德市武陵区城某居委会的杨某某,他和老伴都是年过80的孤寡老人,十多年前他们因私房上访,后通过黄昌祥法律援助为其调查梳理,了解到此案属当年落实政策已处理完的问题,劝他们息访息诉。但他们生活很困难,靠捡破烂为生,从那以后,黄昌祥将其列入救济对象,先找当地领导给他解决了住房和低保问题,此后黄昌祥每年都去看望他,并给予一定的资助。2007年3月9日,黄昌祥从湖南卫视了解到新化县双子镇为心村第四组的罗姓女子因剖腹产生下的孩子生病在省儿童医院住院,她丈夫远在广东打工联系不上,孩子病危急缺医药费抢救,黄昌祥立即赶往医院看望他们母子,并送上捐款,3月12日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2007年5月,湖南卫视都市频道披露了我省汩罗县古培镇培塘村农民彭某的儿子从小因车祸失去左臂,他和妻子新近因房屋围墙倒塌砸坏了腰腿卧床不起无钱医治,出差在外的黄昌祥立即给他汇去捐款,从此后一直与他家保持联系接济,2010年他儿子考取了武汉理工大学,黄昌祥又把其列为助学对象,每年都给他捐助部分学费。2008年1月下旬,黄昌祥从湖南卫视都市新闻中获悉湘潭县易俗河镇未成年女孩刘某一家的不幸遭遇,她从小父亲早丧,弟弟是聋哑残疾,母亲患糖尿病晚期正在住院却又无钱治病,她辍学在家照顾母亲和弟弟,她母亲恐自己不久于人世,要把姐弟二人过继他人,一家三口抱头痛哭,处境十分艰难。当时正值冰灾袭来,1月30日,黄昌祥邀了妻子和儿子及所里部分律师,带着捐款和新买的棉衣,冒着冰雪严寒,驱车在溜滑的冰封马路上艰难行程了3个多小时才赶到湘潭市糖尿病专科医院,见他们因无钱治病正准备回家,黄昌祥与同去的家人和同事给他们送上捐款和棉衣。当晚湖南卫视都市频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在汶川和玉树地震后,黄昌祥几次捐款,还向中组部交了数额较大的特殊党费,并获得中组部的交党费证书。此外,他为建设新农村,在常德鼎城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村组分别捐款修路、修养老院、幼儿园,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黄昌祥至今还有常年资助的贫困户(城乡)5个,资助的贫困学生有3个,近几年来,他为公益事业和给弱势群体捐款约12万多元。他常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活到老,办到老,为子孙后代做出榜样!”
三、身体力行,带好律师团队。
黄昌祥身兼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他经常强调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造优秀律师团队创了佳绩。尤其黄昌祥兑现公开承诺的示范表率,也带动了其他律师党员效仿,律师党员孙积晖于2010年6月发现在湘雅三医院住院的洞口县黄桥镇正山村的初中生袁某,因无钱手术即将放弃治疗。她便打电话向律师所求助,黄昌祥立即带领部分在所的律师驱车前往医院探视袁立波母子,并和同去的每个律师都捐了款。此后,孙律师继续为其捐款近2万元,使袁某治愈出院,她还承诺,从现在起,由她资助小袁从初中直到大学毕业。
在黄昌祥和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该所先后评为“湖南省先进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直律师涉法信访接待先进律师事务所”、“全省专项维稳活动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及“湖南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曾多次对该所和黄昌祥的先进事迹进行过报道。2010年底,上级领导通过评查,该所基本实现了“三零”目标,绝大部分律师党员和律师都能做到“五带头”,模范执行“五不准”,践行承诺,努力兑现“三个一”实事,获得了上级领导的好评。现在,黄昌祥正带领本所全体律师和党员为争创优秀党支部和文明律师事务所锐意进取!
湖南昌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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